中国教育改革进入“全面实施年”——专家热议
发布时间: 2011-03-10   浏览次数: 193

2011年,国家教育改革进入“全面实施年”。425项改革试点项目以培养模式、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改革为重点,从国家、地方和学校三个层面形成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改革新局面。各位国家教育咨询委员就相关改革分别发表了观点。

 

国家教育咨询委员、国务院参事任玉岭认为:“今年是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开局之年,各级政府首先要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教育财政性支出,提高教育保障水平。”学前教育是真正的教育起点,必须增强政府作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主体的服务能力、扩大服务覆盖范围。

《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强化政府责任,把学前教育纳入地方的教育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中国有着50多万各级各类学校和2.6亿学生,堪称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教育。面对如此庞杂的教育体系,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全国教育事业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包括制定国家教育发展战略规划、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标准,对经济困难地区给予财力上的资助。

 

  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理工大学教授杨东平认为,除了加大经费投入,“政府主导”的具体实现方式其实是非常多样的,政府应充分运用多种政策工具和调控手段。杨东平强调,政府主导,并不是政府主办。政府应当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在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的同时,改善公共产品的提供方式,构建政府和市场、社会共同参与的新型的治理方式。

 

  近年来,一些地方已开展行之有效的探索和实践。如,浙江省绍兴市教育局建立城乡两种不同的建园机制,在城区实行“民办公助”模式,在农村倡导“镇村为主,多元筹措,政府补助”的办园机制,促进了城乡学前教育协调发展,缓解入园难的问题。面对大量农民工子女的学前教育需求,上海市将农民工儿童的“看护点”合法化并纳入管理和服务,以满足流动儿童有人看管的基本需求。

 

“如果试点能够促进各类高等学校朝特色办学方向发展,中国的高等教育就会出现一个多彩多姿的繁荣局面。”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刘海峰说。在《国家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后,全国大部分省区市都召开了各自的教育工作会议,以征求民意的方式出台了地方教育规划纲要。根据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方案,黑龙江省、江苏省、湖北省将进行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其中,“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落实和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等任务是高等教育突破当前发展瓶颈的希望。在推进改革试点的过程中,应注重推动高等学校办学模式多样化。鼓励高校深化办学模式改革,继续扩大改革范围、加深改革力度、提升改革效益。

 

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部部长葛延风指出,近年来,虽然国家陆续出台的一系列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发挥了积极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有关政策的支持力度还不足,有些政策落实还不到位,影响了民间资本办教育的积极性。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参事黄尧指出,近年来职业教育改革的实践已经证明,改变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实行“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是职业教育的本质特征和发展规律的基本要求,是中国职业教育发展的成功经验,也符合国际职业教育发展趋势。

 

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力指出,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就是要解决好政府怎么依法管学校办学校,学校怎么形成好的治理结构,社会怎么对学校参与和监督的三个问题。与此相关,还有如何克服社会热议的高校管理行政化倾向。他强调,任何理论探讨及其政策成效,都需要放在实践中去检验。中国现代大学制度的完善,在进入改革“深水区”之后,重要的是试探“水的深浅”,预设一些“立脚桩”。从设计到决策,从试点到推广,不管改革的困难有多大,改革的步伐并不会停下,改革的目标一直很坚定。

 

信息来源:新华网  201136